一、電力現貨政策
今年最令人矚目的現貨政策是第二批現貨試點的發布。
2021年5月8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體改〔2021〕339號)。《通知》明確了電力現貨試點范圍擴大,擬選擇上海、江蘇、安徽、遼寧、河南、湖北等6省市為第二批電力現貨試點。
除了新的試點地區外,通知指出,穩妥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鼓勵新能源項目與電網企業、用戶、售電公司通過簽訂長周期(如20年及以上)差價合約參與電力市場。引導新能源項目10%的預計當期電量通過市場化交易競爭上網,市場化交易部分可不計入全生命周期保障收購小時數。盡快研究建立綠色電力交易市場,推動綠色電力交易。
《通知》要求上海、江蘇、安徽三地加強與長三角區域市場的統籌協調。支持南方區域電力市場試點,加快研究京津冀電力市場建設、長三角區域電力市場建設方案。
通知中稱,推薦用戶側參與現貨市場結算。第二批現貨試點地區應按照用戶側參與現貨市場結算設計方案。統籌開展中長期、現貨與輔助服務交易。做好本地市場與省間市場的銜接。穩妥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現貨市場。
二、新能源政策
分布式光伏政策
2021年6月24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報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稱,加快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發展,擬在全國組織開展整縣(市、區)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
通知鼓勵試點縣(市、區)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901號)等有關政策要求,積極組織屋頂光伏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
有業內專家表示,各地按照2017年分布式市場化交易試點政策文件來組織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是本次通知的核心。一旦打開基本放開了隔墻售電,那么后面的增量配網業務也可以盤活了。
2. 新能源上網電價
2021年6月11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833號)。2021年新能源新建項目可自愿通過參與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
《通知》提出,2021年起,對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和新核準陸上風電項目(以下簡稱“新建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實行平價上網。
《通知》明確,2021年新建項目上網電價按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新建項目可自愿通過參與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以更好體現光伏發電、風電的綠色電力價值。
可再生能源跨省區交易
2021年5月11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25號)。其中提到強化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引導機制,積極推動本?。▍^、市)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和跨省區電力交易,確定本?。▍^、市)完成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最低消納責任權重所必需的年度新增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規模和新增核準(備案)規模。
2021年3月,南方區域電力交易機構研究制定了《南方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交易規則(試行)》探索建設區域綠色能源交易新機制。本規則采用南方區域六個電力交易機構聯合發文的方式,實現南方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交易基本規則的統一。依據規則,南方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交易市場將實現平臺統一建設運營、主體統一注冊服務、數據統一核算監測、憑證統一編碼核發。消納量交易過程將實現省間和省內交易的同期開市、同步交易、即時成交、即時結算。
三、居民電價
居民電價的調整沒有明確的政策,但在發改委回答網民的提問上,可以看到發改委的意向,對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和長期的交叉補貼問題要予以完善。
2021年6月2日,發展改革委答網民關于“建議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的留言中表示,長期以來我國試行較低的居民用電價格,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于供電成本,是因為工商用戶承擔了相應的交叉補貼。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
按照進一步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逐步緩解電價交叉補貼,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電成本、供求關系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居民電價機制。
四、綜合能源、需求側響應
2020年9月,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和財政部四部委共同發布《關于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培育壯大新增長點增長極的指導意見》(發改高技〔2020〕1409號),首次在國家政策文件中提到“綜合能源服務”,文件要求“大力開展綜合能源服務,推動源網荷儲協同互動,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秸稈能源化利用?!?
2021年3月初,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280號)。
文件提出了源網荷儲一體化實施路徑和重點。在實施路徑上,將通過優化整合本地電源側、電網側、負荷側資源,以先進技術突破和體制機制創新為支撐,探索構建源網荷儲高度融合的新型電力系統發展路徑,主要包括區域(省)級、市(縣)級、園區(居民區)級“源網荷儲一體化”等具體模式。
多能互補的實施路徑是利用存量常規電源,合理配置儲能,統籌各類電源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優先發展新能源,積極實施存量“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提升,穩妥推進增量“風光水(儲)一體化”,探索增量“風光儲一體化”,嚴控增量“風光火(儲)一體化”。
從文件及解讀可以看到,建設綜合能源系統就是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
在需求側響應方面,2021年6月10日,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科技開發服務中心、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促進中心組織制定了《電力需求側管理服務機構管理辦法》。
五、用戶參與電力市場
數據中心參與可再生能源交易
2021年5月26日,國家發改委、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協同創新體系算力樞紐實施方案》(發改高技〔2021〕709號)。支持數據中心集群配套可再生能源電站。擴大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范圍,鼓勵數據中心企業參與可再生能源市場交易。支持數據中心采用大用戶直供、拉專線、建設分布式光伏 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
2. 新能源汽車參與電力現貨市場
2021年5月20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對《關于進一步提升充換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其中提到探索新能源汽車參與電力現貨市場的實施路徑,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車消費和儲放綠色電力的交易和調度機制,促進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能量高效互動。加強“光儲充放”新型充換電站技術創新與試點應用。
六、碳交易
碳交易是今年的熱點,從前幾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消息看,發電行業7月就要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了。
2021年1月5日,生態環境部發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2021年5月17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發布《碳排放權登記管理規則(試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和《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試行)》的公告》。
2021年6月22日,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發布《關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相關事項的公告》。
2021年7月8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今年7月擇時啟動發電行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上線交易。下一步還將穩步擴大行業覆蓋范圍,以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七、宏觀政策
以下政策和文件是影響整個電力行業的,因此放在一起列出。
2021年2月22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鼓勵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
2021年2月1日,國家能源局印發《2021年能源監管工作要點》(國能發監管〔2021〕2號),其中提出大力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統籌推進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做好各交易品種之間的銜接。
2021年5月2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689號)。
2021年7月1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發改環資〔2021〕969號)。
2021年7月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21〕9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