隸屬于環保部的國家核安全局通報說,近期,我國核電廠發生了數起由于海洋生物或海洋異物堵塞取水系統從而影響取水安全的事件。國家核安全局公開了5起這樣的事件。國家核安全局要求核電營運單位建立預警和預防機制。
這5起海洋生物或異物影響核電廠取水安全典型事件是寧德核電廠3 號機組海生物入侵導致停堆運行事件、紅沿河核電廠大量水母涌入循環水過濾系統(CFI)取水口導致H1/2 號機組停堆運行事件、嶺澳核電廠2 號機組因海生物涌入取水口導致反應堆緊急停堆運行事件、田灣核電廠海水取水口麥秸桿堵塞運行事件、秦山第二核電廠循環水系統鼓網(3CRF202TF)銷子斷裂,常規島生水系統(3SEN)進氣導致機組降功率運行事件。
國家核安全局組織了相關調研,發現此類事件國內外都曾多次發生,而且近年來有增多趨勢。國家核安全局說,分析表明,此類事件發生的原因是多樣的,有對海洋環境背景了解不充分的問題,有取水和過濾系統的設計問題,也有近些年海洋富氧化等原因產生的未曾預計的問題。
就國外類似事件,國家核安全局說,2009年,法國CRUAS 核電廠因同樣原因曾發生4 號機組喪失冷源事件。
國家核安全局認為,海洋生物或異物的堵塞可能導致機組的降功率乃至停堆,嚴重時甚至可能會對最終熱阱的可用性構成威脅,需引起高度重視。
國家核安全局要求核電廠營運單位,高度重視海洋生物或異物對海水系統特別是安全重要廠用水系統的影響,結合有關案例,分析自身可能存在的問題;同時,要與有關單位合作,努力掌握海洋生物或異物的產生和運動規律,建立預警和預防機制。
國家核安全局要求,核電廠營運單位對取水和過濾系統可能存在的設計或建設問題加以改進,增強抵御海洋生物或異物的能力;定期對取水構筑物、系統和設備進行檢查,做好日常維護、清理和清於等工作;此外,還要完善應對海洋生物或異物堵塞取水系統的應對預案并加強演練,重點要放在保證安全重要廠用水系統的功能上。